海丰整治八类道路违法行为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60宗

信息来源:汕尾日报   2021-11-10 17:02:16    浏览量: 1080   编辑:杨志健 0
摘要:


图为道路交通整治现场。

近日,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暨秋季攻势统一行动,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整治行动以来,海丰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60宗,其中重点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116宗、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1797辆、超速行驶16宗、逆向行驶31宗、泥头车超载53宗、假套牌3宗。

海丰交警大队结合该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和季节性交通管理的特点,牵头相关部门对各类突出、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逐项进行整治。行动以海城、附城、城东、梅陇、公平、可塘镇为重点区域,以国道省道公路、县区主干道路,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周边以及夜间酒楼食肆歌舞娱乐场所周边为重点路段。

重点整治“八大违法行为”:一是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超载、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二是整治三轮摩托车载客。对无牌证三轮摩托车载客全面整治,对有牌证载客的按照上级部署推进整治;三是货车、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工程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四是涉酒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酒驾、醉驾;五是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竞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六是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七是不文明驾驶行为。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内街内巷机动车违法停放,机动车排队加塞、实线变道、连续变道,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八是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牌、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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